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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提供预防诊疗康养一体化服务!-行业动态-必顾养老官网
2023-02-13 00:00

国家卫健委等6部门近日印发《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将在每个省份选择2至3个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


方案要求,以试点城市为单位,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疾病谱、医疗资源现状等因素,规划覆盖辖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网格,每个城市规划网格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个,每个网格布局建设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到2023年上半年,试点城市完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到2023年底,基本形成系统集成的配套政策;到2025年,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部由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构成,牵头医院原则上是地市级、区级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负责接收上转患者,并将符合下转标准的患者有序转诊到成员单位,重点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成员单位原则上至少包括二级综合性医院或能够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负责提供常见病和慢性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牵头医院下转患者的接续性医疗服务。牵头医院应将至少三分之一的门诊号源和四分之一的住院床位,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经基层转诊的签约居民可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


同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统筹设置医务、院感、护理、门急诊、药事、病案、住院服务、患者转诊、公共卫生等管理部门,负责对牵头医院和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安全、医院感染控制、病案质量、药品目录、处方流转、双向转诊、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的一体化管理。此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设置信息技术和管理部门,负责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信息化整体架构设计、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管理、医疗、患者信息安全有效地互联互通,探索建立智慧医联体。


方案还要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建设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实现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覆盖医联体各单位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并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二、三级医院医师下沉,与基层全科医生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全专结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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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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